5名曾經在深圳GUCCI旗艦店工作的離職員工在網絡上發了壹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壹封公開信》。在信中,他們表達了對深圳GUCCI旗艦店的控訴。 他們說:“GUCCI也許是壹襲華美的袍子,但是卻長滿了虱子。” 隨後,又有古馳(GUCCI)深圳旗艦店的辭職員工向媒體爆料指稱稱該店的“血汗工廠”行為。 爆料員工說,公司對員工在門店上班時的行為規定有100多項,很多規定嚴格限制員工的生理需求。 gucci官方網深圳GUCCI旗艦店規定,店員的兩次小過失,累積成壹個口頭警告,壹年累計四個口頭警告,就會被解雇。 爆料員工還說:“上班期間,喝水必須要向上級申請,上洗手間也必須得到許可,上洗手間的時間被嚴格限制在5分鐘內。” 吃8次蘋果會被解雇 辭職員工阿麗(化名)說,懷孕期間,她正常上班,每天要站立十幾個小時。 她曾多次向公司主管提出申請帶壹些水果、零食等,在更衣室休息時補充營養。她都得到公司的答復:“壹切東西都不能在店裏吃。” 阿麗還說,有壹位懷孕的同事偷偷在更衣室休息的時候吃蘋果,被店長發現了。店長讓她不要再吃,稱這次可以原諒,但是下次發現就會記壹次小過失,要是被發現8次吃蘋果的情況,她就會被解雇。她只能把剩下的蘋果扔了。這位懷孕員工最終流產了。 “點數”到淩晨2點 據悉,員工每晚下班後,仍需留下來加班“點數”,清點貨品。 記者從壹份gucci官方網旗艦店主管發給GUCCI公司人事部的郵件中看到,每晚的“點數”時間為壹小時。 但壹名辭職員工說,剛開店的兩年,“點數”到淩晨2點很平常,到淩晨4點的情況都有,點對了才能離開。 阿麗記得很清楚,有壹次,門店當班主管直接告訴大家:“如果妳們點對了,壹小時不到就可以走。但是貨品壹直點不對,這肯定是妳們的工作失誤,是妳們自己造成的,點到對了才能走。” 貨丟了員工壹起賠 壹位在職員工告訴記者,深圳GUCCI旗艦店4年來壹共丟了大概40件貨品,單價從2000元到四五萬元不等,平均5000元壹件,總價在20萬元左右。 據悉,如果店裏有東西被盜,全體員工都需要連帶賠償,包括領導在內。根據丟失貨物的原價,大家平均承擔費用。 阿麗說,她休婚嫁期間,店裏有貨品丟失,回來後也被扣錢。阿麗還對記者說,每次丟失貨品,公司都會報警,公司的貨品都是買了保險的,具體是什麽保險則“不清楚”。“公司壹方面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另壹方面又要員工平均分攤,集體扣錢補給公司。” 此外,多名辭職員工認為,深圳GUCCI旗艦店壹方面要求員工以最體貼的服務向顧客介紹貨品,又要員工隨時防備顧客偷東西,這是不合理的。 GUCCI 負面消息不斷 GUCCI是壹間意大利時裝品牌,產品包括時裝、皮具、皮鞋、手表、領帶等,該品牌壹向以高檔、豪華、性感而聞名於世,以“身份與財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為富有的上流社會的消費寵兒。 GUCCI並非首次陷入用工糾紛中。早在2008年2月,zara home 台灣美國《洛杉磯時報》曾報道,包括GUCCI在內的數個奢侈品牌在意大利托斯卡納的工廠中雇傭了大量中國勞工,每天都長時間工作甚至多達14個小時。工廠不僅向他們支付極低的工資,而且勞工的工作環境以及生活條件都極為惡劣。 中國新聞網10月8日的相關報道也提到,在2010年4月,壹位網友以GUCCI員工的身份在網上發帖,稱GUCCI上海浦東陸家嘴的專營店強制員工超時工作,3周不到已經超工時60小時以上,嚴重違反勞動法中的規定。同時,chanel 香奈兒中文官方網站該網友還稱,GUCCI公司在員工更衣室內安裝監控探頭,侵犯員工人權和公民隱私權。 “孕婦流產不止壹例” 記者近日多次來到位於深圳地標萬象城附近的GUCCI旗艦店。這家店是亞太地區最大的GUCCI專賣店。 記者找到當班主管“NIKI”女士,gucci官方網希望求證辭職員工所說的內容,她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另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GUCCI旗艦店管理層人士則告訴記者,公開信裏的內容都是真的。 該旗艦店管理層人士還說:“這幾名辭職員工在公開信裏說的其實還有所保留,有些情況比公開信裏說的更加嚴重。在GUCCI旗艦店裏,孕婦流產的情況還不止壹例。” 記者查閱了GUCCI公司的《員工手冊》,關於獎勵的規定,6種情況可以獎勵;但關於處罰的規定,對90項違紀行為都會做出處罰。GUCCI旗艦店管理層人士確認,手冊之外,還有幾十項規定存在。 安排7個月以上 孕婦上夜班違法 勞動者非常關心:用人單位能否安排懷孕員工加班和上夜班?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員工加班,算不算加班工資?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記者就此采訪了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 女員工享有“特殊保護”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女員工尤其是懷孕女員工享有特殊勞動保護。《勞動法》規定:chanel 香奈兒中文官方網站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同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也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還對此作了處罰規定。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數位離職的員工表示,古馳實行的是所謂的“綜合工時制”,壹天的工作時間大約為10小時,但每晚22點下班後,員工們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點貨物到淩晨2、3點鐘,因為這樣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計算加班工資。 zara home 台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說:“《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須支付工資 《勞動法》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zara home 台灣緊急下達“封口令” 9月初,深圳電視臺《法觀天下》欄目以《GUCCI旗艦店是“血汗公司”?》為題進行了4天的連續報道,並進行了暗訪,5名辭職員工在節目中講訴了在深圳GUCCI旗艦店的遭遇,壹時引起軒然大波。 近日,記者卻從5名辭職員工的代理律師處,獲得了壹份“應對媒體顧客暗訪”的電子郵件。很明顯,該電子郵件是在深圳電視臺對此事進行暗訪之後緊急下發的。 公司內下達“封口信” 這封電子郵件顯示,9月7日,GUCCI營運部壹名叫“AlisaHong”的高層給全國多家GUCCI門店下發了壹封郵件,名為:“(重視!)媒體顧客暗訪回答技巧”,並要求各大店鋪負責人“在早會上對員工宣講”。 這封郵件為員工如何回答媒體顧客的問題,提供了壹些簡單的標準答案。 當員工被詢問個人薪資、福利或其他“敏感性”問題時,郵件要求員工:請禮貌且友善的告知對方,“不好意思,這屬於公司內部信息,我們不便回答,請理解”。 如果顧客繼續追問,員工則將顧客轉給當班負責人:“如您有需要,我可以介紹我們當班負責人給您,您可以向他詢問。” 而對於旗艦店當班負責人的回答,這封郵件也給出了標準答案:“不好意思,這是屬於公司內部信息,我們不便回答,請理解。” 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GUCCI旗艦店壹管理層人士透露,公司這份規定主要是防備媒體記者從員工口中套話,同時也為了防止顧客因為貨品糾紛等前來詢問時,防止員工被偷錄到不利於公司的視頻。 辭職員工的代理律師說,這封500字不到的郵件,教員工用“公司內部信息”拒絕顧客和媒體的任何提問,也包括了關於質量的提問,這顯然有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嫌疑。 楊律師說:“這封郵件更像封口信,如果GUCCI真如自己宣稱的那樣善待員工,就不會要求員工避而不談了。” 不會容忍“不當行為” 就深圳古馳旗艦店“虐待員工風波”,經過記者多次聯系,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11日向壹媒體發來聲明。聲明稱,古馳公司對近日媒體的相關報道十分關註,古馳不允許也不會容忍投訴中所陳述的不當行為。 聲明表示,古馳已經對相關投訴做過詳盡的調查,並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包括撤換有關的管理人員及店鋪主管、建立和公司高層直接而保密的對話渠道,加強對店面管理團隊的培訓等。 對此,壹律師表示,對於這樣的誠實態度。“我覺得具有積極意義,這也是壹個國際著名品牌應有的擔當。”他說。 不過,該律師認為,古馳的表態,目前看來也僅僅停留在表態層面,因為目前並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古馳對涉案員工給予應有的賠償或者補償的信息,也沒有看到古馳對涉案員工有任何歉意的信息。 60工作日內作處理決定 13日上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召開會議,向社會通報古馳勞資糾紛的相關處理進展。 該局勞動關系處處長李淯表示,已註意到媒體此前對這壹事件的報道,將根據媒體及員工反映的情況,從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及古馳規章制度等方面對該勞資糾紛進行全面調查。目前相關調查已經展開。 據介紹,調查的重點主要圍繞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員工等方方面面。 對於目前爭議較大的古馳是否濫用勞務派遣逃避監管的問題,深圳市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牛西平表示,當前我國法律在界定是否適用勞務派遣上存有漏洞。據了解,其他壹些跨國企業也存在這種勞務派遣行為,但目前法律尚無法對此認定及處罰。牛西平表示,雖然有難度,但深圳勞動部門會全力調查。 15日,深圳市總工會約見了古馳大中華區行政高層。深圳市總工會敦促古馳中國公司對事件進行認真全面的調查和反省。 牛西平表示,這是壹起復雜的典型案件,涉及的主體繁多。按照相關規定,勞動監察部門將會在6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國際品牌 莫賺“血汗錢” 現在,無論古馳如何解釋、補救,屢屢聽聞類似事件的公眾,心中都有這樣壹個強烈的疑問:如此知名的國際品牌公司何以淪為“血汗工廠”? “血汗工廠”最早伴生於西方資本主義的勃興階段,全球化的今天,“血汗工廠”在發達國家逐漸銷聲匿跡,卻頻繁地出現在新興、發展中國家,而且很多時候涉及跨國企業,其中包括壹些大名鼎鼎的國際品牌,比如耐克公司多年前在越南等國家開設的“血汗工廠”,知名服裝品牌Zara在巴西被曝光虐待員工事件等等,都對這些品牌的聲譽造成打擊。 世界自然基金曾發布壹份名為《深入奢侈》的全球調查報告,對壹批知名奢侈品牌貪圖暴利、壓榨員工的事件予以披露,認為那些在不同國家、地區鉆當地政策、法規的空子、搞兩套標準的企業,最終都將自毀品牌。 古馳公司在其官方網站上有這樣的表述:古馳的成功全賴於員工的群策群力……我們致力於提供平等就業機會。 我們不會……對員工的雇傭條件上因歧視而存有差異。 但古馳當下的做法顯然與此相悖。 市場有多大,其背負的道德壓力和社會責任就有多大。放棄道德和責任,就會毀掉信譽。這是美國報紙《國際先驅論壇》財經記者達納·托馬斯多年來報道跨國企業得出的觀點。早在十八世紀,著名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就已告誡企業主要有“道德情操”。古馳等跨國公司應該牢記這些警戒,履行企業社會職責,否則終將自毀前途。 深圳市GUCCI店。 國際知名奢侈品牌GUCCI(古馳)最近陷入了用工糾紛之中。 事件始於近日在網上傳播甚廣的《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壹封公開信》,據報道,這封公開信來自自稱曾在深圳GUCCI(古馳)旗艦店工作過的員工。公開信控訴古馳公司100多項行為規定中限制員工: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孕婦壹站就是十幾個小時等,甚至懷孕7個月員工仍要上夜班,最終致使孕婦流產。 網帖在網友中引起強烈反響。不少網民質疑,古馳作為國際知名品牌涉嫌虐待員工行為不僅與其“江湖地位”不符,更違反了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直指GUCCI深圳旗艦店是“血汗工廠”。 對於古馳卷入的工作環境嚴苛、超時加班、拖欠加班費及濫用勞務派遣等勞動爭議,13日,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回應:已開始對古馳全面調查。 按照相關規定,勞動監察部門將會在6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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